国际交流 留学生活剪影

国际化办学
1.基本思路
众所周知,学习外语必须有较好的外语环境。在大连,德语环境相对日语、英语来讲不是很好。原因很简单:首先,在大连几乎没有德语国家的驻华机构和科研院所;其次,德资企业及与德语国家的合资企业也是凤毛麟角;另外,德语国家在大连的留学生也少得可怜。在这种客观条件下,学生除了在课堂上以及有关德语学习的课外活动以外,就没有更多的训练语言表达技能和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具体实践中去的机会,使学习变得很呆板、很枯燥、很被动,对应用型、实践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极其不利的,严重影响学习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此,德语系领导班子和全系教师经过反复认真研究和探讨,决定在办学思路方面进行大胆改革和尝试,决心“走出去”,充分利用对象国的教学资源,走出一条开放办学的新路子。这样,在学校领导和国际交流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于2001年5月首次与德国罗斯托克大学和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正式签署校际交流与合作协议,迈出了德语系对外交流的第一步,开始了德语系与国外大学联合办学的新的尝试。
2.实施情况
到目前为止,与我系签署交流与合作协议并付诸实施的国外大学有5所,分别是德国罗斯托克大学、耶拿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西班牙罗维拉大学、布尔戈斯商学院。国际化办学协议的基本内容是:双方互派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一年,同时互免学费,其他费用自理。德语系的学生三年级一个学年在对方大学学习,对方学校学习汉学的学生不定期到我校汉学院学习汉语和进行毕业实习。我系赴德国两所大学学习的名额都在10 人左右,维也纳大学限额2人,西班牙交流学生为三年级全体学生。
出国选派工作基本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择优选取、统一协调的办法。出国动员会后,给学生大约一周的时间与家长协商,报名名单出来后,根据报名情况和各大学的名额,选择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统一调配,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确定最终名单。6月份各种手续基本完成,7-8月份签证完毕,9月底离校出境,第二年7月底到8月中回国。出国前专门召开出国教育座谈会以及上一年出国刚刚回国的学生经验交流会,对即将出国的学生在国外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给予必要的提醒和指导,使之做到心中有数、有备无患,旨在帮助他们少走弯路,顺利完成学业,更重要的是避免犯错误。
对出国学生在学习方面有相应的要求,以保证学习效果,实现我们的初衷。
3.办学效果
实践证明,国际化办学模式是培养应用型外语人才的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我们几年来的探索与实践已初见成效。根据与出国学生座谈、出国前后对比、毕业分配的去向以及用人单位的反应,可以把这种办学模式所取得的效果或所起到的作用归纳为以下几点:
(1)一年的时间虽然不算很长,但学生普遍感觉到自己的交际能力和语言运用能力都有了明显提高,也学到了许多最新的、鲜活的、地道的表达方式,这些是在国内书本上很难学到的。在此,语言环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在这一年的留学生活中,或通过课堂学习,或通过实地考察、或通过旅游、甚至于通过打工,使学生大开眼界,有了直接接触西方文化,特别是有着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日耳曼文化和拉美文化的机会,是一堂生动活泼、身临其境的国情课,极大地加深了对德语国家、西班牙语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教育、人文地理、风土人情等方方面面的了解,无形之中扩大了自己的知识面。
(3)通过一年的留学,使学生对国外的大学生活有了切身体验,可以说对国外大学学习的诸多方面,如选课、学习方式、授课方式、研究方式、考试方式等,轻车熟路,这为将来赴国外继续深造打下了良好基础,使未来的学习和研究变得更加顺利。
(4)许多同学在留学期间注意搜集一些最新的、最前沿的资料,为回国后撰写毕业论文做好了充分准备。
(5)就连学生的精神面貌都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绝大多数同学,尤其是女同学无论是在气质上,还是在穿着打扮、言谈举止上,都变得更加大方,更加时尚,更加自信,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精神风采。
(6)用人单位在选择毕业生时也愿意选择有过留学经历的学生,原因是这些学生对国外国情比较了解,对德国人、西班牙人的性格特点、处事原则、工作作风等也很熟悉,因而更容易与外籍上司或同事相处和合作。
综上所述,德语系与国外大学实行“2+1+1”“2+3”的国际化办学模式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当然,在办学模式多样化、合作交流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今后在这方面还要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以期收到更好的效果。

 

与西班牙罗维拉大学联合办学特点

  1. 建立校际协商机制
  2. 单独编班,设立独立的课程体系
  3. 我留学生居住在经过选择的西班牙普通居民家里

与西班牙布尔戈斯商学院国际化办学情况

  1. 签定“2+2”西班牙语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协议,2006年开始招生
  2. 培养复合型人才,属国内首创

德语专业学生留学期间选课要求

  1. 德语系培养学生采取“2+1+1”的模式,即大学一、二年级在国内学习,三年级在国外学习,四年级回国继续学习。毕业颁发大连外国语学院毕业证书。
  2. (一)学生出国留学形式:公派自费
  3. (二)出国学生资格审查:选派品学兼优的学生出国学习,严格按照学校的
  4. 有关规定审查。
  5. (三)每学期至少取得10学分。
  6. (四)根据德语系三年级教学计划,要求出国学生按照下列课程方向选课:
  7. 一般写作(1)(2)、高级视听说(1)(2)、
  8. 德语语法专题(1)(2)、笔译(1)[经贸方向]、
  9. 口译(2)[经贸方向]、笔译(2)[文学方向]、
  10. 口译(1)[旅游方向]、德语文学史(1)(2)、
  11. 时事热点分析(1)(2)。
  12. (五)学分取得规定:
  13. 每学期至少有三门取得及格以上成绩的考试课(没有语言班的学校至少有一门取得及格以上成绩的考试课)。每门考试课为2学分,不及格不算分。
  14. 每个听课证为1学分,数量不限,但与考试课加在一起每学期至少取得10学分。
  15. (六)如未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学生回国后,学校组织与未取得学分的课程相近的
  16. 主干课程的考试。考试不及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留降级。

德语专业学生留学期间管理规定

  1. 为了规范出国留学学生的行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2. 1、出国学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留学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大连外国语学院及留学学校的校规校纪。学生应对因个人因素而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完全责任。
  3. 2、学生党员在留学期间,应定期向系直属支部汇报思想。德语系将在每所留学学校的学生中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定期联系并向系里如实汇报所在学校留学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
  4. 3、必须遵守和服从对方学校在住宿方面的规定和安排。若因故需要更换住房,必须事先征得对方学校的同意,并及时通知负责人和向德语系汇报。
  5. 4、在留学期间必须遵守对方学校的节假日规定,非节假日不得旷课,不得外出旅行,否则后果自负。
  6. 5、留学学生应依据德语系三年级的教学大纲进行选课,所选课程满足教学大纲要求的,其成绩给予承认;否则,待回国后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补考。留学结束时,至少应有8门课程的学习成绩或证明。
  7. 6、留学学生应按期回国返校。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8. 7、发生本规定未尽事宜应及时向留学学校及德语系汇报。
  9. 8、留学学生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违反本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10. 同意并执行本规定者由本人签字,方可办理出国留学手续。对本规定有异议或拒绝签字者视为放弃留学。